2008/08/10

[密技] 房貸族保險套利法

相信很多人都跟我一樣,同時擁有房貸與報稅的壓力

好不容易存了一筆錢,是要拿去投資、還是乾脆清掉房貸比較好呢 ?

如果你手上沒有什麼保險,不妨來參考一下所謂的「房貸族保險套利法」吧。

廢話不多說,直接實例:




A君,年收入200萬,今年初結婚,老婆的年收入100萬

目前有1150萬的房貸,在某公營行庫簽訂2.65%的房貸利息

手上只有全民健保及職業保險

當他手上存了100萬,該如何規劃?




試算:

1150萬*2.65% = 30.475 萬,

適用30萬的房貸利息最高低用額度,以21%的稅率來看

約可節省 63000 的稅額

假設拿100萬去存定存,目前一年期的定存利率約2.74%

高於A君房貸2.65%,那帳面上有0.09%的(套利空間)

事實上,忽略了一個重點:

房貸利息應抵扣利息收入才可做為抵稅之額度

也就是說,100萬存款今年度賺到的27400利息

會倒扣在房貸利息上,才可以當成抵稅金額

304750 - 27400 = 277350 (修正後的房貸抵扣額度)

277350 * 21% = 58243

也就是說, 63000 - 58243 = 4757 (因為定存而增加的應稅稅金)

這樣一來一往,就浪費了房貸抵稅的優勢了。

萬一中途又遇到房貸升息,那很可能得不償失。




思考: 如何避免利息收入扣在自己的房貸利息抵稅額上呢?

方法一:

利用A君今年新婚的「夫妻分離報稅一年寬限期」

也就是說: 因為第一年結婚,明年報稅時,可分開報稅,夫妻各自擁有自己的免稅額

於是 A 君可以將100萬轉到老婆的名下(夫妻之間贈與免贈與稅)

這樣一來,27400的利息算在老婆每年27萬利息免稅收入的帳下

完全不會扣到A君自己的房貸抵稅額

當然,日期要很小心,如果付息日期好死不死落在隨年的1月1日以後

那就得算成隔年的夫妻合併申報收入,就得不到便宜了。

所以,可以選擇限定到期日的短期定存:

例如,將定存解約日設在 12月31日以前,

或是選擇「存本取息」,每個月領取利息,這樣才會不到時候一大筆利息全落在隔年。




當然,這樣的結果A君不見得會滿意,

口木提出的是: 「保險套利法」,自然得用到「保險法」的一些優點

1. 保險滋息不計入27萬利息免稅額
2. 保險滋息不計入房貸利息抵稅額

再來就是儲蓄保險本身有契約關係,等於是可預期時間價值的「投資工具」

只要保險公司不倒閉,就等於是穩賺的投資

在定存之外,就屬保險為最令人安心的理財工具。

但是保險的陷阱也不少,很多附加費用及條約常把人搞得頭昏眼花

在此,口木以某大保險公司的「變額投資險」為例說明

近期宣告利率為 2.91%,附加保險費用 0.17%

到期一年0手續費解約

假設一年後到期解約,可實領的利息為: 2.91% -0.17% = 2.74%

大約就相當於一年期的定存利率

(假設隔年的利率仍保持相當水準,則可續保不解約,則可視為兩年期的定存單。)

今A君將100萬存入此保單中,則1 年後可滋息27400

同樣的,因為保險的特性,不必扣除原先30萬的房貸抵稅額度

另外,還可以增加列舉每人每年24000的保險列舉扣除額

如果原本A君的職業險有8000元扣除額

那麼就可以多列舉16000的保險告除額,

16400* 21% = 3444

加上利差,以及省下的房貸抵扣稅額

一來一往,就多賺了約九千元的現金哩!




市場上還有很多的保險商品,有些宣告利率更多,甚至可達3.6%乃至3.8%

但通常保險費用在2%~3%之間,這中間潛藏著升息的風險

所以,老話一句: 條約一定要看清楚,也得算好自己的規劃週期!

另外,不是每個人都可以拿到那麼低的房貸利息

還得參考自己的稅率與列舉金額來決定節稅策略!

一般來說,小市民的房貸利息節節高升

很難存有「房貸保險套利」的空間

能夠及早攤還房貸大概就是最好的策略。

本文寫到的「套利法」,大概就適用於「高收入、高稅率、低房貸利率、大資金」的特定族群。

實戰成效也會隨市場利率、簽定的房貸利率而異。

雖然您不見得能用上,至少也因此而了解: 有錢人是這樣玩稅法的!




節稅,是一場戰爭!

只有在前一年預判來年的收入與稅額落點,才能及早擬定應變方案

利息、房貸、保險、扶養、捐贈、醫療支出、不動產、股票、債券、OBU … 這些基本的工具交織變化

來來往往之間卻有天差地別的節稅效果

在合法節稅的範圍內,多費一絲心力,

在每年的7月31退稅日,所有努力的成果,將化為臉上的笑容!

口木今年領到的退稅額高達8萬8千元,就是平常努力吸收稅法知識與請教專業人士的成績啊!

存錢、省錢,不要只想靠專業人士,一切都得靠自己!

試想: 如果連自己都不愛自己的錢了,別人會比你更在乎嗎 ?

(本文若有誤解之處,歡迎各位前輩提出指教,感謝!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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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 意見:

Unknown 提到...

口木大和你分享一個節稅的妙招:
如果你選的是勞退新制的話,每月自提6%免稅。因此,勞工自提退休金部分,扣繳單位免予扣繳,也不用計入薪資所得扣免繳憑單的「給付總額」裡。
至於如何計算勞退自提退休金?按勞退條例的「月提繳工資分級表」為依據,舉例來說,勞工月薪是五萬元,每月自提退休金六%是免稅,按「月提繳工資分級表」標準,應以月提繳工資五萬零六百元乘上六%計算,自提金額為三千零三十六元。另外,此月提繳工資上限為十五萬元,也就是說只能自當年度綜合所得總額中扣除金額十萬零八千元(十五萬元X六%X十二個月)。
不過雖然都是存在你的帳戶裡,但要六十歲才能領出來^^

小莫-三口品媽咪 提到...

口木大...想請問一下,
母親以我弟的名義買了一間房子..目前與母親共住..我母親認為貸款就是欠人家錢..所以陸陸續續將定存到期的部份都拿去還貸款..
如此一來..在年底繳稅時..不知道會不會有贈與稅或其他稅金方面的問題??

口木 提到...

超過111萬的部份有可能會被課贈與稅(新制聽說改成兩百多萬,你要再向稅捐單位確認一下)。之前的定存利率高,其實可以不急著解開 … 等自然到期再拿來還。我手上有一千多萬的房貸,現在都不還了,因為定存利率比他還高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