台新銀行自民國98年1月10日起,變更信用卡會員年費權益內容,變更後權益如下
年費金額無變更。
自該行核發信用卡之日起,各張信用卡(正、附卡係分別計算)如未能於年度刷卡消費(含預借現金)達下列累積消費門檻,則該張信用卡自該年度年費期限屆滿日起,即喪失次年免年費之優惠,正、附卡持卡人須就該未獲減免年費之信用卡,依上列標準繳交年費。
各卡別年度消費累積達以下門檻,可減免次年度年費:
白金卡_正卡
年度消費金額達NT$12,000(含)以上。
白金卡_附卡
年度消費金額達NT$6,000(含)以上。
金卡_正卡
年度消費金額達NT$8,000(含)以上。
金卡_附卡
年度消費金額達NT$4,000(含)以上。
普卡_正卡
年度消費金額達NT$6,000(含)以上。
普卡_附卡
年度消費金額達NT$3,000(含)以上。
民國98年1月10日生效
喔喔! 福利都取消得差不多了,這下子關門放狗
閃靈刷手,剪刀該拿出來囉 ~~
上週我剛好把台新的1000點紅利折成消費金60元,加上分期付款這個月到期
真是天助我也,信用卡又可以來個汰弱留強了。
我昨天辦了遠東商銀的台塑加油卡
正好可以把台新的台塑加油卡剪掉!
囉嗦又沒好康的卡,留你何用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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